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山东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和学校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切实发挥复试在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不断提升选拔水平,维护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新生入学质量,以及安排落实好研究生指导教师,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选拔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客观评价。各种考核结果原则上均应量化。
二、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
(二)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情况成立不少于5人的研究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须另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和整理复试材料。研究生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相关要求确定复试方案、制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全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提出本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人员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确保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
(四)学院切实做好复试的组织工作,坚决抵制复试过程中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学院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比例
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生源,提高复试的有效性,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须进行差额复试。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线、比例等请参见“电信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
1.学校和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予复试。考生须于复试前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经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政审表等材料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经审查以上证件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
2.学院如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存有异议,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其复试成绩无效。
3.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学校和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并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另外还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等环节。其中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体检由校医院负责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包括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复试笔试科目为电子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包括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复试笔试科目为数字信号处理;导航、制导与控制学科笔试科目为自动控制原理;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复试笔试科目为数字信号处理。考试时间为每门科目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35分为合格标准,考试成绩计入最后总成绩。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基础知识、科研活动、培养潜质、综合能力,包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满分为100分,35分为及格标准。
综合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外语面试两部分,所占面试分数比例分别为70%和30%。
3.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要求详见《电子通信与物理学院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外语口语测试方案的通知》。
4.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5.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该考生初试及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加试必须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每门科目2小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35分。电子与通信工程非全日制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电子技术、传感器原理与技术。
(四)复试具体安排
请参考学院后续发布的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四、调剂
1.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等相关调剂政策、调剂条件。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和专业指标数确定调剂名单,并安排调剂复试。复试程序同上文第三条“关于复试方式与内容”中的规定。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3.学院积极帮助因招生计划所限或经复试未能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学院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并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 70%+(复试总成绩/2) 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排名按照考生所报考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要分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其次将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的原则进行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各项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笔试、面试成绩低于35分者。
(4)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5)体检不合格者。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监督制度
1.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学院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院在山东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上研究生教育栏目下公示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公布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我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32-86057829,地点:J11-300。
附件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附件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的通知
附件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外语口语测试方案的通知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1日